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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私權這種東西,真的很弔詭,之所以叫做隱私權是因為涉及個人的私密,所以不便讓別人知道,只是有些時候知道太多反而造成困擾。
人和人之間總有些界限,或許很親密或許很貼近,但是仍有些東西是不便與人分享,或許有時候後談心裡話可以增進彼此的感情,可是很多時候知道朋友很私密的事情反而是種困擾,更何況是自己不想知道的時候。
不經意間聽到不該聽的,知道這些事一點幫助都沒有,反而讓我對你的印象有了不同的感覺,這樣的隱私權是拉近距離?還是把距離拉開?我想後者多一點。
每個人都該保護好自己的隱私...是責任也是義務,請不要輕易的跟我分享,因為我不想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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